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0859)-土木工程(085901)、
土木水利(0859)-水利工程(085902)、
土木水利(0859)-农田水土工程(085904)
土木水利(0859)-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905)、
土木水利(0859)-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085906)
第一部分 专业学位简介
1.1 前言
本标准依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汇编)》制定。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昆明理工大学土木水利下设的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田水土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工程等)五个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提高昆明理工大学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能力。本标准适用于2024年开始招生的土木水利工程专业学位。
1.2 专业学位概况和发展趋势
1.2.1 专业硕士学位定义
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研究建造各类工程设施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管理、监测、维护等的工程,其涉及的方向有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建造与管理、市政工程、人工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农田水土工程等。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点覆盖的技术主要有设计技术、施工技术、维护与加固技术、计算机分析与仿真技术等。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点覆盖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市政、水利、农田水土、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以及电、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密切联系的行业。
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本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面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人工环境工程、交通工程、地下空间开发、防灾减灾、工程建造与管理、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土工程等相关工程领域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
1.2.2 专业学位特征
土木水利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85年原云南工学院(1974年成立,1994年更名为云南工业大学,1999年并入昆明理工大学)开办的由国家教委批准设立的地震工程与固体力学研究生班。2001年,本学位点获得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本学位点结合云南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岩土与地下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材料、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工程建造与管理、土木工程材料、水利工程、农田水土工程等11个方向。其中在岩土与地下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管理方向、市政工程、暖通工程等方向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2.1 培养目标
(1)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风正派。
(2)掌握土木水利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了解学科发展动向;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土木水利专业技术或土木水利专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2 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
2.2.1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按特定领域方向可选的矩阵论、概率论、数值分析、应用统计、随机过程、应用泛函分析、优化理论与方法等应用数学知识和相关物理、化学知识;外语、计算机、信息检索等工具性知识;自然辩证法、工程伦理、经济、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等人文社科知识。
2.2.2 专业知识
掌握本领域某一方向较为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为全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主要包括:弹塑性力学及有限元的理论与应用、结构动力学及其工程应用、土力学及其工程应用、现代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结构理论与应用、钢结构理论与应用、岩土工程理论与应用、地下结构理论与应用、桥梁结构理论与应用、现代施工技术、现代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结构防灾技术、结构全寿命维护技术、土木工程试验理论与应用、水处理化学和微生物学、水处理理论与技术及系统分析、高等工程热力学、高等工程流体力学、燃烧理论与技术、现代空调通风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燃气输配及燃气设备、河流数值模拟、最优化原理与方法、高等水工结构、高等农业工程学、土壤水动力学、灌溉排水原理与新技术等。
随着领域外延的进一步扩大,不同学科与不同领域间的交叉进一步加深,本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2.3 专业实践训练
通过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本行业工程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
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环节包括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形式,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决定或与校外企业导师协商决定,实践结束时所撰写的总结报告要有一定的深度和独特的见解,实践成果可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或高效生产。
2.3 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2.3.1 学术素养
(1)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本专业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运用本学科、本领域的相关知识解决工程问题;
(2)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科学精神,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勤奋、勇于创新、富有合作精神;遵守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工程伦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2.3.2 学术道德
遵纪守法,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合作研究成果应遵从署名惯例或共同的约定,不得有剽窃、抄袭、伪造、篡改数据、私自署名、泄密和其它违背公认的学术规范的行为。
2.4 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2.4.1 获取知识能力
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能通过检索、阅读等手段,获取本领域相关信息,了解本领域的热点和动态,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4.2 应用知识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能够运用高等工程数学、力学、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及燃气工程、水利工程、农田水土工程、工程建造及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技术,解决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运营维护及造价等相关方面工程问题的能力。
2.4.3 组织协调能力
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锻炼和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在团队和多学科工作体系中发挥作用的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并解决实施进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2.4.4 国际交流能力
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际先进水平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国际交流能力。
2.5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2.5.1 选题与文献综述要求
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造价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社会价值或工程应用前景,可从如下要求之一选择:
(1)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或新软件的研制和开发;
(2)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
(4)应用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预研究专题;
(5)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6)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项目的设计研究或实施方案的优化和研究;
(7)实验装置、实验系统和实验方法研究;
(8)技术标准制定。
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题,需提交0.5~1万字的开题报告,其中,文献综述不少于4000字,开题报告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规定》(试行)(研究生院院字〔2013〕3号)执行。
2.5.2 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也是申请和授予研究生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认真执行。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条理清楚,用词准确,表述规范。论文主要应包括以下部分:
(1)中英文题目;
(2)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3)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
(4)选题的依据与意义;
(5)相关研发、设计、应用研究项目的国内外文献综述(绪论);
(6)论文主体部分:实验研究方案、研发(设计、应用)和实验研究内容及结果、或调研数据,研究实验结果(数据)分析或建模仿真等;
(7)结论;
(8)参考文献;
(9)必要的附录(包括成果证书、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发表论文等);
(10)致谢。
论文格式按《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本领域现行的所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撰写。
2.5.3 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研究的领域并对其学术前沿的研究动态较为了解,对所从事的研究课题能提出科学问题,实验设计合理,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先进,研究结果有独立见解和学术价值。学位论文应结构紧凑、逻辑严谨、文字流畅和图表规范。
2.5.4 学位论文答辩的科研成果要求
(一)全日制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硕士学位培养目标要求,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为:在学期间在所在学院认可的期刊目录上至少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C类及其以上期刊论文1篇。
(2)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在学期间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非全日制硕士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其它学术成果,按如下办法进行认定: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含三等奖)的有效排名者(有个人证书),记为发表1篇A类期刊论文。
(2)在国际或国家标准中有重要贡献(排名前五),记为发表1篇A类期刊论文。
(3)在学期间参与完成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项目(在学生中排名第1名),通过“验收”或“鉴定”的国家重大计划项目子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记为发表1篇B类期刊论文。
(4)在学期间参与完成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项目(在学生中排名第1名),通过“验收”或“鉴定”的部、省级项目、校科技处认定的相应横向课题1项,记为发表 1 篇C类期刊论文。
(5)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作者第一单位署名、通讯作者单位均为昆明理工大学,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会议论文或者在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宣读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会议论文计为B类期刊论文。
(6)撰写并出版10万字以上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不含教材),记为发表1篇A类期刊论文,且仅记1篇;撰写并出版5万字以上的专著或国家规划教材,记为发表1篇B类期刊论文,且仅记1篇。
(7)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记为发表1篇A类期刊论文,且至多记1篇,获得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记为发表1篇C类期刊论文,且至多记1篇。
(8)研究生不能以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学科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能力考试作为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但上述成果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时,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分认定。
(四)科研成果统计方法及相关说明
(1)本规定中的论文及其它学术成果均是学位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的、与申请者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并且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为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学院对硕士学位申请的受理为国内核心B类及以上期刊源正式发表或录用论文,其余期刊论文应为正式发表。录用论文需提供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公章录用证明原件(或正式录用通知邮件截图)、投稿录用的论文复印件、版面费发票和后期论文发表承诺书,并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3)撰写专著、编写国家规划教材的作者字数统计一律以扉页注明字数为准,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证明;在标准中有重要贡献,要求提交标准采纳的提案,或者相关机构和人员关于申请者贡献内容的证明。
(4)学术期刊的分级,以研究生入学(或注册)当年公布的为准,学习期间如遇期刊调整,被调入和调出的期刊均为有效;学术期刊不在分级目录中的,以送审当年公布的分区及检索级别为准,届时需提供检索报告。
(5)坚持分学科指导的原则,各系、科研团队、学科平台与实验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标准,标准不能低于本规定基本要求,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备案后执行。
(6)如涉及本规定未提及事宜,按均按照昆理工大学最新相关文件执行。
(7)本规定自2024年入学研究生的各类学位申请者开始施行。2024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申请答辩时,如在校学习时间已超出学校规定学制(硕士3年),则按照申请答辩时间前3年的规定执行;如在校学习时间未超出学制年限,按入学时学院规定执行。
(8)本规定由学院研教办负责解释。
2.6 学位授予
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完成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以提出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被授予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受到“记过”处分而没有撤销者;
(2)论文水平达不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3)在论文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
第三部分 编写人员
宋志刚、杨洋、刘莉娇